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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
本章主要讲授人身犯罪相关重点罪名,包括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遗弃罪、强奸罪、非法拘禁罪、绑架罪、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、重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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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1故意杀人罪
故意杀人罪的对象;人的出生和死亡判断;安乐死的评价;自杀相关行为认定;受嘱托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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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2故意伤害罪
故意伤害罪的保护法益与行为对象;关于伤害的解释;承诺伤害的;对本罪故意的理解;同时伤害的处理;故意伤害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;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界限;故意伤害致死的认定;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形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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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3遗弃罪
遗弃罪的保护法益;遗弃罪的行为类型;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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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4强奸罪
强奸罪的保护法益;强奸罪的实行行为;如何认定奸淫幼女型强奸罪;如何区分强奸与通奸;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;如何理解强奸致人重伤、死亡;如何理解轮奸;如何区分强奸与猥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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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5非法拘禁罪
非法拘禁罪的保护法益;剥夺他人自由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界限;如何理解“非法致人重伤、死亡”;如何认定暴力致人重伤、死亡;索债型非法拘禁的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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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6绑架罪
绑架罪的保护法益;绑架罪是单一行为犯还是复行为犯;如何理解不法要求型绑架罪中的“不法要求”;绑架罪的主观责任;如何区分绑架罪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界限;如何区分勒索财物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限;绑架罪适用重刑(无期徒刑、死刑)的情节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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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7拐卖妇女儿童罪
拐卖妇女、儿童罪的行为对象;妇女同意被拐卖行为的认定;拐卖妇女、儿童罪与诈骗罪的界限;如何理解“奸淫被拐卖的妇女”;拐卖妇女、儿童罪的罪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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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.8重婚罪
重婚罪的行为主体;重婚罪的实行行为;期待可能性在重婚罪中的认定;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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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侵犯财产罪
本章主要讲授财产犯罪相关重点罪名,包括盗窃罪、侵占罪、抢劫罪、抢夺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诈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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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1侵犯财产罪共性问题
财产罪的保护法益;财产罪的保护对象;非法占有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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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2抢劫罪
抢劫罪的构成要件;事后转化抢劫的构成要件;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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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3抢夺罪
抢夺罪的构成要件;抢夺罪与盗窃罪的界限;“携带凶器抢夺,以抢劫罪论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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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4盗窃罪
盗窃罪的构成要件;财物的占有;特殊类型的盗窃罪;盗窃罪的既遂;盗窃罪的财物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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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5诈骗罪
诈骗罪的构成要件;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;三角诈骗;诈骗罪的罪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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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6敲诈勒索罪
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;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;敲诈勒索罪与行使权利的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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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2.7侵占罪
侵占罪的构成要件;侵占代为保管物;侵占遗忘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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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
本章主要讲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章中的相关重点罪名,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破坏交通工具罪、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、帮助恐怖活动罪、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、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、妨害安全行驶罪、交通肇事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组织冒险作业罪、危险作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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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
“其他危险方法”的认定;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;“严重后果”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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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2破坏交通工具罪
“危险”的认定;“交通工具”与“交通设施”的区分;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主观罪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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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3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
恐怖主义、恐怖活动、恐怖组织的认定;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行为;数罪并罚的场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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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4帮助恐怖活动罪、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
本罪的立法背景;帮助行为的正犯化;预备行为的实行行为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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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5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
枪支、弹药的认定;“非法”的认定;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犯罪成立的标准;持有类犯罪的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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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6妨害安全驾驶罪
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立法背景;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行为类型;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罪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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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7交通肇事罪
故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也可以成立过失的交通肇事罪;交通肇事罪有可能存在共犯形态;交通肇事当中致人死亡的情况;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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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8重大责任事故罪
“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”的认定;本罪的构成要件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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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3.9危险作业罪
危险作业罪的立法背景;冒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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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
本章主要讲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相关重点罪名,包括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、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、洗钱罪、信用卡诈骗罪、保险诈骗罪、逃税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、侵犯商业秘密罪、合同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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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1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
什么是伪劣产品;具体如何理解本罪的行为类型;行为人明知对方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还照旧购买,销售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;如何确定本罪的销售金额;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是否均不成立本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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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2提供假药罪、提供劣药罪
提供假药罪、提供劣药罪的立法背景;本罪的行为主体;本罪的行为对象;本罪的责任;本罪的构罪标准;本罪的刑罚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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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3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
本罪行为对象是否仅限于国家允许进出口的货物、物品;走私行为具体包括哪些形式;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犯罪故意;在走私的物品中藏匿刑法第151、152、347条规定的特定物品的行为,该如何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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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4洗钱罪
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否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;如何理解洗钱罪的行为对象以及上游犯罪的范围;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,能否认定行为人构成洗钱罪;洗钱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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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5信用卡诈骗罪
如何理解法文中的“使用”行为;使用信用卡在ATM机上恶意取款的行为性质如何定性;如何确定“恶意透支型”信用卡诈骗中“持卡人”的范围;如何理解“盗窃信用卡并使用”中的“盗窃”;本款规定中的“信用卡”是否仅限于真实、有效的信用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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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6保险诈骗罪
保险诈骗的行为类型有哪些;保险诈骗罪着手的认定;与保险合同相关的“骗保”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;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认定;保险诈骗罪的罪数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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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7逃税罪
逃税的行为类型有哪些;本罪认定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关系;本罪的处罚阻却事由以及典型不构成犯罪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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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
“虚开”的理解以及虚开专用发票的表现形式有哪些;成立本罪是否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“骗取税款为目的”;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情形如何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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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9侵犯商业秘密罪
何谓“商业秘密”;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有哪些;过失是否也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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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10合同诈骗罪
合同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有哪些情形;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中“合同”的范围;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;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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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4.11非法经营罪
什么叫“违反国家规定”;如何限制解释“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”;司法解释明确规定“以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”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类型有哪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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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
本章主要讲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相关重点罪名,包括妨害公务罪、袭警罪、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、冒名顶替罪、高空抛物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催收非法债务罪、伪证罪、虚假诉讼罪、窝藏、包庇罪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、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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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1妨害公务罪
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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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2袭警罪
袭警罪的立法演变;袭警罪的保护法益;本罪的对象是否包括辅警;“暴力袭击”的含义;依法执行职务的理解;袭警罪加重犯的解释;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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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3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
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的行为对象;如何理解“伪造”;伪造公文、证件原本的复印件的,是否属于伪造公文、证件;无制作权限的人擅自制作非真实的国家机关印章的,是否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;买卖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行为定性;保管国家机关印章的人,出具内容虚假并加盖国家机关印章的公文的行为定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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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4冒名顶替罪
冒名顶替罪的实行行为;顶替他人放弃的入学资格的处理;冒名但未顶替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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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5高空抛物罪
如何理解高空;关于“物”的认定;高空抛物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;高空抛物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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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6聚众斗殴罪
关于聚众斗殴的理解;关于聚众斗殴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理解;聚众斗殴罪的既遂与未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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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7寻衅滋事罪
关于寻衅滋事罪的保护法益;对随意殴打他人的理解;关于网络谣言寻衅滋事的解释;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流氓动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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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8催收非法债务罪
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行为对象;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行为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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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9伪证罪
伪证罪的行为主体;证人做虚假证明中的“虚假”的判断;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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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10窝藏、包庇罪
如何理解“犯罪的人”;如何理解“窝藏、包庇”;期待可能性理论在窝藏、包庇罪认定中的应用;窝藏、包庇罪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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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11虚假诉讼罪
虚假诉讼罪的保护法益;如何理解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;虚假诉讼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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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12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的法益和行为对象;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的实行行为;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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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5.13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
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的行为对象;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的关系;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等犯罪的关系;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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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贪污渎职罪
本章主要讲授贪污贿赂类犯罪的主要罪名,包括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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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6.1贪污罪
贪污罪的保护法益;贪污罪的行为方式;贪污罪主体资格的认定;贪污罪的共犯问题——非身份犯是否可能构成身份犯的共犯;贪污罪中的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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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6.2挪用公款罪
挪用公款罪的客体判断;挪用公款后携款潜逃的性质认定;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判定;多次挪用公款用于不同用途不还,数额如何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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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6.3受贿罪
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及其对受贿罪成立要件的制约关系;什么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;事后受贿的性质;受贿罪的既遂标志;受贿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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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6.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
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判断——什么是密切关系;事后知情型受贿的认定;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行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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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渎职罪
本章主要讲授渎职犯罪的主要罪名,包括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、徇私枉法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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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7.1滥用职权罪
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判断;徇私舞弊在滥用职权罪中的理解;滥用职权罪的行为类型是否包含超越职权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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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7.2玩忽职守罪
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判断;监督过失在玩忽职守罪中的认定;玩忽职守罪的因果与归责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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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7.3徇私枉法罪
徇私与徇情要素的认定与区分;如何理解“明知是无罪的人”和“明知是有罪的人”;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关系。